玻璃鋼消防水箱用于貯存熄滅初期火災用水,消防設計標準明確規則如下:《修建設計防火標準》第8.6.3條規則:室內消防水箱(包含分區給水系統的分區水箱)應貯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,當室內消防用水量不超越25L/s,
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越12m3,仍可選用12m3;當室內消防用水量超越25L/s,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越18m3,仍可選用18m3.《高層民用修建設計防火標準》第7.4.7.1條規則: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,一類公共修建不該小于18m3;二類公共修建和一類寓居修建不該小于12m3;二類寓居修建不該小于6.00m3.
第7.4.7.3條規則:并聯給水方法的分區消防水箱容量與高位消防水箱相同.
別的,玻璃鋼消防水箱與其他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容積,除滿足本身的消防用水貯備外,還應滿足其他用水貯備. |